关于加强建筑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昆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建筑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镇建管部门,各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两会”期间保障工作,强化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动员施工单位一线员工广泛参与,将冬季安全生产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切实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各类火灾隐患排查,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严防死守,全力维护今冬明春全市建筑施工防火形势平稳,确保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可控,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寒潮和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临近前,各成员单位和区镇建管部门要及时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提醒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相关措施。工程参建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能动性,落实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并合理安排工作,在遇到严重的冰冻、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室外作业,同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积水、积雪,积极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 二、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相关安全技术要求。 三、完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条件。重点落实“安全生产8项措施”,尤其突出宿舍区使用36V安全电压及食堂改用电炊具的工作落实,同时设置施工现场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各楼层楼梯口或施工升降机卸料口、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用品场所等部位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高层消防水源、水管、消火栓并且满足要求;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且有安全距离;节能保温工程外保温、外墙装饰材料保管和施工符合规范要求等。 四、加强施工现场动火、用气、用电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焊接、切割、加热等动火作业实行动火许可证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动火许可证的签发和现场查验制度。动用明火要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动火作业现场要落实防火措施,对可燃物及时进行清理;按规定落实施工现场或生活区使用和存放氧气、乙炔、液化气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民工生活区用电管理。 五、突出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的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核审批、登记告知等环节的把关,方案要由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所编制的方案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真正指导现场施工。对于深基坑和脚手架等持续存在时间长的分部分项工程还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天气状况采取相应的加强检查与加固措施。 六、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专委会成员单位、各区镇要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值班制度,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报送。要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强化应急演练。参建单位要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应急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有效处置、应对,并及时上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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