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印发关于《2020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和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做好全省建筑业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建筑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和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建筑业改革发展有关决策部署,以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建筑业改革综合试点为抓手,围绕“目标化攻坚、多元化发展、精细化保障、制度化规范和示范化提升”等方面,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动江苏建筑业从规模最大向实力最强迈进,努力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取得新成效作出积极贡献。
一、目标化攻坚
(一)建筑业指标保持领先。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前提下,加快建筑业复产复工,加快拓展省内外建筑市场,加快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实现企业营业额、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保持高等级资质企业数量、注册执业人员数量继续全国领先,实现劳动生产率、技术装配率等技术指标争先进位,着力提升BIM技术应用项目、高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成品化住房比例。 (二)安全生产事故持续下降。紧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双下降20%”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严控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建筑施工工人岗前培训、信息化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政府投资规模以上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四个全覆盖”,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多元化发展
(三)扶持建筑企业发展。以建筑工程为基础,着力培育一批市政公用高等级资质企业;加强与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培育一批公路、水利水电、港口航道工程等高等级资质企业,进一步丰富建筑业专业结构。积极开展银企对接、金融咨询、上市辅导等交流培训,扶持大型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打造“航母型”领军企业。鼓励经营特色明显,具有比较优势的大中型企业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优势企业。深化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推动专业化劳务企业发展。 (四)优化建筑产业结构。在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试点基础上,研究扩大试点城市范围、拓宽试点方式和拓展试点领域,支持一批骨干建筑企业加快进入桥梁隧道、港口航道、地方铁路、高速公路等高附加值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五)推动长三角建筑市场一体化。落实建立全国统一开放市场的要求,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契机,加强与兄弟省市协作,推动《长三角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落地,持续聚焦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民生工程共建共享以及建筑市场一体化等重点领域,积极组织对口交流和互访活动,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做法,共享改革发展经验,携手构建长三角统一开放、标准互认、互利共赢的建筑市场。 (六)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引导省内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发展。紧跟国家战略部署,推进在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地区与更多兄弟省市签订加强建设领域双边合作协议。推动我省优势企业与央企在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开展深层次合作。充分发挥江苏作为“一带一路”交汇点的区位优势,举办建设领域推介活动,积极引导江苏建筑业企业扩大境外市场份额。
三、精细化保障
(七)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制定发布《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意见》。强化综合专家库评标专家的监管,严把评委入库关口,建立评标专家的动态考核清退机制。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监管,组织开展好招标代理机构常态化检查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考试,通报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结果。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管,遏制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八)深化工程造价改革。不断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逐步建立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调整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和方法,探索建立多层级工程造价数据库的方案。及时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工程计价纠纷,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管理,提高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开展新版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古建筑修缮工程及配套费用定额的修编工作,修订发布我省政府投资工程概算编制办法,适时制定智慧工地建设的相关计价政策。做好自贸区造价咨询企业“证照分离”改革相关工作。 (九)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整合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提高平台数据质量,推进数据整合和共享开放,不断提高建筑市场监管的信息化水平。落实《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完善工程项目信息归集工作机制,强化归集的建设工程合同信息监管。建立全省建筑市场检查专家库,开展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手段的建筑市场检查工作。强化实名制管理平台在项目现场人员监管中的运用,推动建筑市场检查和行业监管水平向专业化、综合性方向发展,促进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建筑市场实现放得开、服务好、管得住。 (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选择有代表性地区推广“论证专家回头看”经验做法。突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加强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条件核查和高风险工程项目的专项勘察、专项设计、专项施工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非法建设行为,研究出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手册》,坚决遏制高处坠落和“三违”现象发生。 (十一)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研究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开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消防设施检测管理、建筑二次装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等课题研究,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管理机制。建设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管理系统,实现与施工图审查、建筑市场监管、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等系统及消防救援机构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组织开展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完善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专家库建设,制定专家库管理办法。会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开展房屋市政工程以外的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机制研究。 (十二)强化建筑业发展数据监测。进一步规范建筑业统计数据报送流程,加强统计数据的管理和运用,强化精准分析能力和数据共享能力,不断提升建筑业统计质量,为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数据保障。定期研究分析建筑业发展形势,完成年度建筑业发展报告。运用企业综合数据,与省统计局、商务厅联合开展建筑业“百强企业”认定活动,积极配合省工业信息化厅开展“民营企业百强”评选,彰显“江苏铁军”优良形象,擦亮“江苏建造”金字招牌。 (十三)创新开展行业理论研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知名建筑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推进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通病与防治等课题研究,深化与江苏省建筑业发展研究中心的合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选题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扩大研究覆盖面,围绕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技术、金融支持建筑业发展等主题,积极开展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江苏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
四、制度化规范
(十四)深入推进建筑业资质管理改革。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动向,根据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方案,做好我省建筑业资质管理改革的落实工作。做好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准备工作,适时在我省开展试点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常态化开展建筑业和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强化资质动态监管,严格市场清出机制。 (十五)健全建筑市场信用和担保体系。加快完善建筑市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记录,落实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建筑市场“红名单”制度。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印发《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并做好宣贯,推进实施银行保函替代方式,继续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十六)推动工程质量品质提升。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研究出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手册(2020企业版)》。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探索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建筑材料进场管理,严格执行材料取样送检制度,加强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管控,加大对预拌混凝土的抽检抽测力度,严禁违规使用海砂,突出抓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追溯机制。积极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试点配套政策。组织全省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开展全省工程质量监督讲师团巡讲工作,组织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十七)强化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制定我省实施细则,强化联合惩戒,加大对脚手架、高支模坍塌及起重机械倾覆等典型事故责任企业和个人的处罚力度。 (十八)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完善“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推进安全监督机构运用信息化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在建工程项目统一纳入信息化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逐步实现对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考评工作的全覆盖。研究出台《江苏省建筑机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修订《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配足配强一线监管人员。 (十九)开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用好建筑业改革综合试点省份授权,结合建筑市场的发展变化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动向需求,加强联动,做好《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的前期调研、文件草拟等基础性工作。
五、示范化提升
(二十)加快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行力度,印发《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做好宣贯,制定发布我省工程总承包计价办法,完善推进工程总承包的配套措施。积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促进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融合发展,开展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研讨交流活动,加快政策落地,加强培育指导,加速行业转型,推动工程组织实施方式变革向纵深发展。 (二十一)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开展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第二批)的复审认定工作。完善装配式建筑配套措施,鼓励推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健全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推行《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指引》。宣贯《江苏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加强全省装配式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二十二)大力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出台《关于推进全省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2020年全省范围建成一批示范引领的绿色智慧工地示范片区,力争在2021年底前实现规模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智慧工地信息平台全覆盖。印发指导意见,结合新一轮绿色智慧示范工地申报工作,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工地示范片区。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为全省推广提供技术支撑。加快智慧安监管理平台建设,完善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加快实现数据对接,推动智慧安监全覆盖。探索工程质量智慧监督新模式,组织研究智慧质监工作。 (二十三)推广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坚持示范引导,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优秀省级工法汇编》《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优秀示范工程汇编》,开展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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